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一、省编委办单位概况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修订涉及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3、审核和协调省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省直机关各部门与市(州、地)的职责划分;指导市(州、地)与县(市、区、特区)的职责划分。

4、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及省委、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职数和县处级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限额;负责市、县、乡的机构编制分类;分配下达省直机关各部门和市、县、乡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省人大、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报批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研究拟定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指导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网络建设。

8、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统一代码的赋码工作。

9、承担省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省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10、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11、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及中央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8个处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编委办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二、省编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省编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省编委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编委办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186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109.07万元。与2014年总收入1101.46万元相比,2015年增加84.54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改革工资增加、车补增加、增量减少、无课题费收入等。与2014年总支出1088.86万元相比,2015年增加20.21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62%、商品服务支出增长15.46%,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96.77%。

(二)省编委办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85.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3305.47元,占总收入0.03%。

(三)省编委办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09万元,占总支出74.49%,项目支出282.98万元,占总支出25.51%。

(四)省编委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编委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85.6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106.07万元。与2014年总收入1093.13万元相比,2015年增加92.54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改革工资增加、车补增加、增量减少等。与2014年总支出1088.86万元相比,2015年增加20.21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62%、商品服务支出增长15.46%,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96.77%。

(五)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789.19万元,占71.3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9.98万元,占25.31%;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6.9万元,占3.3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8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年底正在采购部分设备,所以项目经费剩余较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当年预算为825.67万元,支出决算为826.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年初结转结余基本支出0.4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7.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年底正在采购部分设备,所以项目经费剩余较多。

(3)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省编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11万元,比上年减少36.19万元,降低60.02%,减少原因是2015年未购置车辆,公务接待减少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3万元,占25.01%,比上年增加4.33万元,增长254.71%,增加原因是2015年我办未组织出国(境)团组,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团组5个,比去年多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比去年增加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7万元,占57.94%,比上年减少25.33万元,降低64.45%,减少原因是2015年未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占17.05%,比上年减少15.19万元,降低78.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3万元。省编委办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4.1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1万元,主要是外省或外单位来函到我办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等。省编委办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2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编委办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省编委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7万元,比2014年减少18.74万元,降低31.65%,主要原因是2014年12月新进人员3人,2015年未追加行政运行经费,新增3人使用办机关公用经费,所以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省编委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2%。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编委办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