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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安排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领导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纪党规教育工作;

3、指导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处科级干部理论培训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4、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省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及时向省委、省纪委反映省直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督促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7、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履行负责人的职务任免手续和考核、培训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委托,归口协调省直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党组织、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审批处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组织群众的工作;

10、承担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对省直机关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12、对市(州、地)直机关工委工作进行指导;

13、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单位只包括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经贵州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有内设处级机构15个委、部、处、室,行政编制55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7人,省直机关工会参公编制8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65人(其中:公务员58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安排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支预算总计1529.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5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17万元),占比6.07%;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6.91万元,占比93.93%。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85万元,占总支出的88.37%;住房保障支出76.1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

2017年收支总预算1529.81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离休费、减少退休费等事项,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二、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收入预算情况。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529.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5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17万元),占比6.07%;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6.91万元,占比93.93%。

三、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52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11万元,占比79.36%;项目支出315.7(含上年结转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17万元),占比20.64%。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52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85万元,占总支出的88.37%;住房保障支出76.1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

四、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预算情况。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29.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9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款收入1436.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85万元(含上年结转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37%;住房保障支出76.1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

五、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且功能分类科目支出需公开至项级科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3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91万元,占比82.39%;项目支出253万元,占比17.61%。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95万元,占总支出的87.62%;住房保障支出76.14万元,占总支出的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7.08%。

六、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18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公车改革补贴等方面支出,占比90.19%;公用经费116.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交通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方面支出,占比9.81%。相应按政府收支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安排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支出738.16万元,占比62.35%;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203.22万元,占比17.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242.53万元,占比20.49%。

七、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注:2017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仅指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2.8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相同,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主要用于各省市单位来黔调研、工作交流的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89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相同,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机关5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贵州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作分配,年度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目前这两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八、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6.1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14.91万元,增加了1.25万元,增长率1.09%,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加的人员经费1.6万元与减少离休干部1人离休公用经费0.35万元的差额。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尚未批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69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25万元,固定资产51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辆总价值133.8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开展省直单位及中央驻黔单位目标管理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