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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我局组建于1956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83年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管理;2000年7月下放贵州,实行属地化管理,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2009年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原核工业地质局合并到省有色地勘局,成立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4年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开展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基础施工和其他产业工作。

2.拟订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下达或竞标承揽的基础性、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治理等工作;开展深部矿、盲矿和隐伏矿的地质勘查工作。

3.拟订放射性矿产地质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技术方案;承担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承担放射性环境评价、放射性环境监测、放射性材料(物质)和废渣治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核应急、核安全管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核工业建设项目有关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4.负责地质勘查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矿业开发工作,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拓展境外市场。

5.管理有色金属地质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基础施工档案资料和放射性地质档案资料,开展科技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提供核资源管理所需的基础信息资料。

6.开展本系统技术创新、引进、推广和先进理论应用工作。

7.编制本系统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10.管理所属地质勘查队伍。

11.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3个,部门预算单位如下表: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755.48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31700.48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9.83%;项目预算收入5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0.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财政预算原则,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1755.48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31700.4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99.83%;项目预算支出5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17%。

按照政府收支经济分类,基本预算支出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524.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26.85万元、津贴补贴688.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88万元、绩效工资5352.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08.4万元,其中:办公费6.3万元、工会经费223.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8.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68.05万元,其中:离休费190.54万元、退休费17540.97万元、单位负担遗属生活补助费440.97万元、住房公积金1295.57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没有增减变动。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因财政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年初未分配到各单位,届时将按预算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按预算进行控制。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七总队铀矿资源勘查补贴。

附件: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