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按照《贵州省铁路护路联防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32号)规定,省铁路护路办是省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研究制定承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抓好守护重点区段、车站、货场及突出铁路治安问题整治,落实护路承包责任制,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按规定收好、管好、使用好护路经费,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护路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铁路护路办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省铁路护路办决算独立编制机构数1家。
(三)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纳入省铁路护路办部门决算的1家单位编制数共1065人,其中:省铁路护路办专职人员6人(成都铁路局编制4人),各市(州)县(区)专职工作人员172人(成都铁路局编制6人),聘用铁路护路专职保安队员887人。
二、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162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95万元,增长(降低)2%。主要原因是:一是沪昆高铁东段于于2015年6月18日正式开通运营。各级护路办在前期积极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了大量因施工造成的道路中断、田地毁损、房屋炮损、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等涉路矛盾。同时积极开展爱路护路宣传,为沪昆高铁东段如期开通做大量工作。二是反恐防范工作现在作为护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级护路办抽调专人多次对省内各重点车站的站场封闭、通道管理,安检查危,视频监控,执勤巡逻等反恐防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均建立健全了反恐防范工作机制,对重点桥梁、隧道、道口等重要部位,增加了防控巡逻力量。
(二)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0万元,占100%。
(三)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62万元,占100%。
(四)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一是沪昆高铁东段于于2015年6月18日正式开通运营。各级护路办在前期积极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了大量因施工造成的道路中断、田地毁损、房屋炮损、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等涉路矛盾。同时积极开展爱路护路宣传,为沪昆高铁东段如期开通做大量工作。二是反恐防范工作现在作为护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级护路办抽调专人多次对省内各重点车站的站场封闭、通道管理,安检查危,视频监控,执勤巡逻等反恐防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均建立健全了反恐防范工作机制,对重点桥梁、隧道、道口等重要部位,增加了防控巡逻力量。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14交通运输科目(类)支出4162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文件)的文件要求,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收取铁路护路联防费,停止支付成都铁路局各代收铁路护路联防费的劳务费,与云南省护路办、广西区护路办签订的代收铁路护路联防费返还协议部分未执行所致。其中:
(1)214交通运输科目(类)02铁路运输科目(款)06铁路安全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文件)的文件要求,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收取铁路护路联防费,停止支付成都铁路局各代收铁路护路联防费的劳务费,与云南省护路办、广西区护路办签订的代收铁路护路联防费返还协议部分未执行所致。
(七)省铁路护路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4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8%,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万元,占78%,比上年增加9.4万元,增长9.4%,增加原因一是沪昆高铁东段于正式开通运营前各级护路办在前期积极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二是反恐怖防范各级护路办抽调专人多次对省内各重点车站的站场封闭、通道管理,安检查危,执勤巡逻等反恐防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使用车辆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占22%,比上年减少0.8万元,降低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主要用于线路巡查、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涉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调政府、公安、综治办等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3)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是各县区护路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到市(州)护路办、以及市(州)护路办领导到省护路办报告、联系工作等。省护路办、各市州护路办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303批次,2731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省铁路护路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铁路护路办共有车辆51辆,其中,其他用车5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省护路办、各市州护路办、各县区护路办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贵州省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