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第一部分 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贵州省统计局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
表1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表2收入总表(见附表)
表3 支出总表(见附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
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省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州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州省统计局是贵州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
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省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省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市(州、地)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指导全省统计专业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省统计局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
省统计局本级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工交处、投资处、能源处等19个内设处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6年末,省统计局共有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事业编制84人,机关工勤编制14人。实际在职166人,其中:行政92人、事业65人,机关工勤8人。离退休79人。
第二部分贵州省统计局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省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812.48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934.51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度结余结转大于2015年度结余结转;2.2017年度预算新增养老保险经费;3.人员晋升、晋职;4.新增招考公务员。
二、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5812.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42.48万元,占总收入的18%。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770万元,占总收入的82%。
三、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81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9.23万元,占47.3 %;项目支出3063.25万元,占52.7%。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开展各种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省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770万元,占2017年收入总计的82%。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7年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5397.74万元,占92.8%,社会保障和就业236.9万元,占4.1%
,住房保障177.84万元,占3.1%.
五 、关于“三公经费”的支出说明
按照年初批复的省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均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公务接待费”5.5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开展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是实行总额控制,不在以上预算总额中。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省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无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行政经费收入2136.26万元,占支出的44%。其中:人员经费1482.76万元,公用经费299.65万元,公车改革经费154.56万元,退休费142.35万元,离休费56.94万元。
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项目支出经费2219万元,占46%。其中:企业一套表168万,全省贫困及贫困乡镇调查经费301万元,专项统计业务经费1183万元,统计管理经费240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32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财政未批复。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台(套)。
五、上年结转
上年结转经费在2017年继续延用于未完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指统计局用于统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统计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统计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贵州省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