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一)贵州省统计局是贵州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2.组织开展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省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4.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组织对全省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市(州、地)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7.协助管理市(州、地)统计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8.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省统计局本级内设机构16个,另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统计局纪检组监察室。局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5年末,省统计局共有编制204人(行政编制120人、参公编制45人、全额事业编制39人),实际在职171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参公管理编制36人,事业编制61人。离退休72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581.06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993.64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二是统计局办公房搬迁;三是差旅费标准提高;四是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五是由于统计工作具有延续性等所至。
(二)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4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2.58万元,占92.5%;其他收入428.53万元,占7.5 %。
(三)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7.51万元,占52%;项目支出3147.69万元,占48%。
(四)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398.0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64.22万元,增长11%。
(五)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2.29万元,增长37.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3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6240.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7.5%。
(六)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1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4.9万元,比上年增加122.92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79万元,增加原因是:一是2014年组团未获外专局批准,二是根据省开展大数据等工作要求,学习国外相关统计应用工作开展培训;三是先后参加国家统计局和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22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车辆运行开支管理等;公务接待费支出5.89万元,比上年减少15.19万元,减少原因是主要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79万元。贵州省统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3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2万元。主要用于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5.89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9万元,主要是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601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04万元,比2014年增加12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二是统计局办公房搬迁;三是差旅费标准提高;四是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五是由于统计工作具有延续性等所至。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统计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