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3号)的规定,划入原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和原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省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经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审查批复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分解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签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4)组织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扶贫生态移民扶持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5)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6)负责安排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7)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8)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局属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根据黔府办发〔2014〕13号文件规定:贵州省移民局设11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70名。其中:管理人员68名,工勤人员2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我局2016年财政经费预算合计913.0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794.5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87.02%;项目收入118.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12.98%。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收入79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收入623.45万元,占基本收入78.47%;一般公用收入171.11万元,占基本收入21.53%。
(2)项目收入118.5万元,全部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财政经费预算支出合计91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56万元,占总预算总支出87.02%;项目支出118.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2.98%。
(1)基本支出79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623.45万元,占基本支出78.47%;一般公用支出171.11万元,占基本支出21.53%。
(2)项目支出118.5万元,全部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
(3)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①、公务接待费4.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1%。
②、公务车运行费4.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2%。
③、公务出国(境)费和车辆购置费由财政进行总额控制,目前暂未安排。
附件:1、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4、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