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调整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设立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厅级),为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机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负责华南、面向东盟的联络工作,并兼顾驻港、澳办事机构工作。
(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做好专题调研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二)负责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州)领导以及重要团组或人员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三)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完成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为省有关部门在负责区域开展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牵线搭桥,受省有关部门和市(州)委托,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负责区域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贵州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提供相关服务。
(四)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贵州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推介“多彩贵州”,扩大贵州影响,提高贵州知名度。
(五)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六)受省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省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负责区域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省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贵州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省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七)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人口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贵州籍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八)负责做好对口帮扶城市对我省有关市(州)帮扶、协作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九)履行我省在香港重点联系企业的政务职责,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港澳进行公务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负责协调、指导市(州)政府在负责区域内设立的办事机构的工作,帮助其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贵州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十一)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单位构成
广州办事处是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秘书处、业务处、党群工作处、深圳联络处和海南联络处。单位总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7人。2014年12月份决算截止时在职实有人数3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3、 决算表格
(见附件)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042.7万元(含今年非税上缴拨回的160万和原珠海办2013年上缴拨回的2万元),全年支出950.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5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4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
3、“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决算52.7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81%,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附件:201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