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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省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给省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处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7.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9.负责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有关工作,为参事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2.负责接待国务院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级以上公务人员。

13.负责拟订全省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省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4.负责省人民政府领导驻地安全保卫工作。

15.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职责。

16.办理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厅属及代管相关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厅本级、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参事室、省国教办、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政府车队、省政府机关幼儿园。

(三)部门人员构成

1.省政府办公厅本级(含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参事室)编制数224名,在职实有人数212人,离退休人员188人。

2.省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数25名,在职实有人数13人。

3.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数20名,在职实有人数18人。

4.省国教办编制数14名,在职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2人。

5.厅机关服务中心编制数66名,在职实有人数47人,退休人员32人。

6.省政府车队编制数52名,在职实有人数51人,退休人员23人。

7.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编制数135名,在职实有人数95人,离退休人员70人。

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19337.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5778.44 万元,占预算资金的29.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80.30万元, 占预算资金的58.33%;事业运行1409.4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7.29%;参事事务65万元,占预算资金的0.3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5 万元,占预算资金的2.04%;住房保障支出408.97万元,占预算资金的2.12%;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7596.81万元,占预算资金的39.29%;项目支出11740.30万元, 占预算资金的60.71%。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数为5778.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数为11280.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大院办公区正常运行、政务信息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通讯指挥调度等项目专款支出。

3.事业运行财政拨款数为1409.40万元,主要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各项支出。

4.参事事务财政拨款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参事调研等支出。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原省政府门诊部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及省展览馆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6.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数为408.9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903.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92万元。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附件: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原一般公共预算

基本支出明细表

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附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