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常委会党组会和机关党组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督促检查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承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服务工作。

2、拟定常委会的年度议题计划并督促实施;承担以常委会名义或办公厅名义发出文件的草拟工作;承担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文件的草拟工作。

3、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机要、保密、通讯、办公自动化、文印、发行等工作。

4、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省人大主席团和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

5、负责省人大机关的人事、财务、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房产基建、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行政事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等工作。

6、开展综合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督查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办理情况。

7、宣传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导《人大论坛》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8、负责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和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工作。

9、拟定常委会的出访计划,并办理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外国议会代表团、全国人大、外省(区、市)人大考察团来黔和省内人大干部来筑办事的接待工作。

10、承担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二、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12.93万元(省本级支出9,812.93万元)。包括:1、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53万元,占预算资金40.53%;项目支出5,769.2万元(省本级支出5,769.2万元)占预算资金58.79%;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66.2万元占预算资金0.68%。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预算下达数9,8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53万元,占预算资金40.53%;项目支出5,769.2万元:含一般行政事务支出3,740.2万元占预算资金38.12%;人大会议750万元占预算资金7.64%;人大监督747万元占预算资金7.61%;代表履职提升300万元占预算资金3.06%;代表工作232万元占预算资金2.36%;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66.2万元占预算资金0.6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数3,977.53万元: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3,09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人公务费)524.11万元;离休人员11人公务费3.85万元;公务车38台汽车四费113.95万元;公积金222.7万元;工会经费22.84万元。

项目支出数5,769.2万元:含一般行政事务支出3,740.2万元;人大会议750万元;人大监督747万元;代表履职提升300万元;代表工作232万元。

非税收入支出66.2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6.2万元。

2、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公务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台)11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车四费;今年公务车购置3台经费92.4万元;因公出国(境)情况:香港法制建设培训,由省人大组团,机关参加培训人员30人。台湾考察文化创意产业、农业经济、教育医疗体系等培训28人,由省人大组团(4个团)。赴俄罗斯考察3人,由省人大组团。赴瑞典、荷兰考察 5人,由省人大组团。赴澳大利亚考察5人,由省人大组团。赴哈萨克斯坦考察5人,随省茶文化研究会。因公出国(境)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向财政厅申请。

3、“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三公”经费预算为659.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内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4台)299.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公务车四费;因公出国(境)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向财政厅申请。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三公”经费预算为566.35万,比2015年减少93.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内公务接待费用,该经费预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台)11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车四费,比2015年减少56台,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今年公务车购置3台,经费92.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新增省级领导用车1台,更新2台省级领导用车,比2015年增加3台,经费92.4万元;因公出国(境)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向财政厅申请。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数5,769.2万元:含:(一)一般行政事务支出3,740.2万元,概况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含:专委员会经费480万元,用于各专委员会业务费、考察及调研费,专委员根据当年工作安排使用;公务接待费360万元,概况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办公厅统一管理用于全年机关接待;常委会经费363万元,全年7次常委会食宿及会务费,专款使用于常委会;锅炉运行费550万元,概况用于单位取暖用燃料费、锅炉临时人员工资、锅炉冬季运行维护及维修费用,机关统一管理用于冬季锅炉运行;办公厅印刷费150万元,概况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使用于办公纸张及印刷费用;办公楼物业管理费305万元,概况用于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费,包括绿化、卫生、电梯保养及维护经费,机关统一使用;各种专项业务费1,532.2万元,用于办公厅考察费、网络运行费、专家数据库经费、法规汇编专款、办公楼维护及维修费、专项业务费等,机关统一使用。(二)人大会议750万元,概况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疗费等支出,使用于省人代会各项开支。(三)人大监督747万元,概况用于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支出,使用于人大立法、立法评估、执法检查等开支。(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00万元,概况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使用于代表培训及人大干部培训开支。(五)代表工作232万元,概况反映各级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使用于省代表视察、调研费用。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