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全省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组织和指导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中央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省农委部门预算含独立编制机构数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非参公事业单位26个、财政部分供给非参公事业单位1个。

3、部门人员构成。纳入省农委部门预算的36个单位编制数共122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54人、参公管理人员编制146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928人;2015年末在职人员1007人,其中行政人员153人、参公管理人员103人、财政补助人员751人;离休人员29人,退休人员78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预算139,114.79万元,支出总预算139,114.79万元,本年收入占收入预算比重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889.79万元,占收入预算比重99.84%。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019.19万元,占比97.21%;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3,870.6万元,占比2.79%。

2、事业收入225万元,占收入预算比重0.1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889.79万元,包括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019.19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8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3.69万元,项目支出123,276.1万元。

2、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15,13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11.19万元,公用经费1,424.8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32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5.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2万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8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0.51万元(拟从公用经费中提取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6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加0.4%,原因是2015年末实有人数增加4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21.44万元,减少35.29%,原因是车辆报废减少公务用车1辆,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7辆。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原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19,883.2万元,其中省本级18,829.2万元、补助市县101,054万元。共分为农村能源与环境整治、农村社会发展建设、农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扶贫专项资金、农业管理相关事务经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发展七大类。2016年继续将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列入“5个100工程”强力推进,将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列入“五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要抓手,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继续发展壮大山地生态畜牧业和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水果、特色食粮、特色渔业等产业。项目支出重大专项拟安排如下:

(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经费。按照2016年完成50%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全省统一的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确权工作统一、规范运行。通过宣传培训、督查督导、信息报送等方式,加大对各市(州)、县(市、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推动力度,培训完成全省乡镇领导和业务骨干1000人。按照“谁投入、谁获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进行交易。

(二)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奖励资金。着力抓好385个省级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水平。着力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成高标准种植基地1200万亩,实现产值1200亿元。大力实施省级重点农业园区提升工程,支持建成100个配套设施完善、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完备、产业体系健全、综合效益明显、示范效应显著的引领型农业园区,带动全省农业园区发展。

(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继续发展壮大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水果、特色食粮、特色渔业等产业,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配套,形成农牧渔各业并举、粮经饲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农产品消费升级的需要。强化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转型升级。

(四)畜牧业发展资金。继续加快推进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稳定生猪生产,突出发展牛羊,积极发展家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完成肉类总产量202万吨、蛋类产量18万吨、奶类产量6.6万吨。重点推进“产业集群”模式发展,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调整养殖布局,合理划定适宜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推进现代草牧业建设,大力提高牛羊比重。

(五)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整合实施农村沼气、清洁工程、生物质能源等项目,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综合示范点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一批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示范典型。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体系建设,改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条件。制(修)订一批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财政、金融支农政策创新资金。全面推广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保险,扩大生猪、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范围,逐步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试点工作。深入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农产品气象指数”“特色农产品灾害保险”等试点。支持各地设立金融支农“资金池”,在贵阳市、黔西南州、铜仁市、毕节市开展金融支农试点工作,将六盘水市纳入创新试点。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