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规和规章草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有关改革方案。
2.负责电力(含水电、火电、核电)、煤炭(煤层气、煤化工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新能源(风能、光能、生物质能)、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参与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指导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负责能源行业的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指导能源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承担散装水泥行业监管工作。
6.拟订省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省内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7.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政府规定的能源生产和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8.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参与组织协调指导核电科研工作。
9.牵头组织开展能源合作,与省外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能源(煤炭、煤层气、电力、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天然铀等)重大投资项目。
10.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11.负责组织征收能源价格调节基金,提出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议。
12.承担能源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13.承办省人民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能源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本级和贵州省煤炭设计队、贵州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贵州省节能监测中心、贵州能源编辑部等五家直属事业单位。其中,贵州省能源局本级属于行政单位,以上五家直属事业单位均属于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州省能源局部门人员总编制人数247人,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15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97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88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度部门总预算收入2232.18万元,部门总预算支出2232.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2.18万元(不含补助企业资金),占收入总预算的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2.18万元,包括:(1)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0%;(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18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职业教育850.57万元,能源管理事务1241.0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0.52万元。
2.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类情况
2016年度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213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9%;公用经费21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1%。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部门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64万元。与201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因公车改革,公务车运行费减少了11万元,2016年,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实行总额控制,不包含在以上预算总额中。
三、2016年度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共计102万元,分别为教育40万元,节能环保62万元。教育40万元主要是机械职校事务管理经费,用于购买教育教学设备;节能环保62万元主要为能源管理事务培训经费24万元、安全生产技能培训15万元、节能监测中心能源管理事务培训经费20万元和编辑部管理事务经费3万元。
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贵州省能源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