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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我局2015年省级部门决算已经贵州省财政厅批复同意。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库﹝2016﹞6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须于2016年9月6日前分别在本部门网站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将电子档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现将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并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3.拟订全省监狱工作发展规划和监狱的设置、布局、规划方案,制定全省监狱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5.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狱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罪犯的收押及调配工作;负责狱情调研分析和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安全防范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反暴乱劫狱工作。

6.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制定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指导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

7.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开展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8.监督管理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协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关系,指导劳动安全工作。

9.指导全省监狱的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监狱和监狱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11.指导监督全省监狱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监狱民警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12.指导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13.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是省直垂管单位,目前共有41个(含局本级)下属单位均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均是具有独立编制并独立核算的行政政法单位,其中:男犯监狱35所、女子监狱2所、局机关1所、未管所1所、中心医院1所、警官学校1所。

(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有关人员编制及干警配备情况属于国家机密,不予以公开。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决算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本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与押犯相关的部分项目支出依法不予公开。

三、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5年部门总收入合计241,114.54万元,与上年比增加20,492.48万元,增幅为9.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补发上年度新工资及目标绩效奖比上年有所增加。

2、2015年部门全部支出合计255,431.59万元,比上年增加60,234.02万元,增支率为30.86%。2015年的支出总额较2014年有大幅增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补发上年度新工资及目标绩效奖比上年有所增加,同时我局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总收入合计241,11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57.3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其他收入2,657.15万元,占总收入的1.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全部支出合计255,4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49.16万元,占总支出的92.92%;项目支出18,082.43万元,占总支出的7.08%。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5年的财政拨款238,457.39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18,753.78万元,增长率为8.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补发上年度新工资及目标绩效奖比上年有所增加。

2、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52,428.31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59,607.73 万元,增长30.91%。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补发上年度新工资及目标绩效奖比上年有所增加,同时我局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785.4万元,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755.95 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补发上年度新工资及目标绩效奖比上年有所增加,同时我局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面:

(1)公共安全类监狱行政运行支出234,346.07万元,占96.13%。

(2)公共安全类监狱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28.76万元,占0.87%。

(3)公共安全类其他农业支出116万元,占0.05%。

(4)公共安全类住房公积金7,194.57万元,占2.9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28,561.59 万元,支出决算为243,78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a、干警目标绩效奖未纳入单位部门预算中;b、干警津补贴改革调增补差;c、我局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其中:

(1)公共安全类监狱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219,134.9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46.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a、干警目标绩效奖未纳入预算中;b、干警津补贴改革调增补差;c、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用好存量资金。

(2)公共安全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2,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今年使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4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11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22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用、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74.58万元,比上年减少325.89万元,降低13.58%,减少原因是控制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控制业务招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1万元,占0.33%,比上年减少7.41 万元,降低52.11 %,减少原因是出国(境)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1.63万元,占94.65%,比上年减少303.61万元,降低13.40 %,减少原因是控制车辆运行数,提高使用效率;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4万元,占5.12%,比上年减少14.87万元,降低12.29 %,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业务招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1万元。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级3个,累计3人次(美国1人次、台湾1人次、阿塞拜疆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机票费、保险费共计1.39万元

(2)出差补助4.25万元

(3)交流考察费1.1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1.63万元。具体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1.63万元。主要用于警车的维修、保险、加油等。2015年全监狱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9辆。

3、公务接待费106.14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14万元,主要是罪犯减刑、假释,上级部门来局检查指导以及兄弟省监狱局来黔交流等工作来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490批次,12,40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895.8万元,本年支出8,642.9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财政拨款支出8,642.91万元,主要用于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运行经费支出12,226.31万元,比2014年增加450.11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2015年差旅费调标、培训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3.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29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2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其他用车10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运输车、货车等);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4台。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贵州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