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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1、整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职责。

  2、将省委办公厅承担的省委机关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办公区域的建设规划指导、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及维修、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资金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管理等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将省政府办公厅承担的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及维修、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资金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管理等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局承担。

  4、将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制定省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省级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

  4、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有关处置工作。

  5、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省级机关有关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有关指定公共区域及相关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负责市、县级政府驻贵阳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8、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房产处、后勤改革和综合管理处。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

  (四)人员编制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在职实有有人数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人。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658.89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9万元,占预算资金的32.08%;项目支出44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67.88%;(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7.5万元,占预算资金的0.01%。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数为211.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维持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数为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3、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数为16.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0.9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附件:1、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说明: 1.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原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指财预[2010]88号文件印发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财政专户管理收入。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说明:1.本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5. 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