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1、整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职责。

2、将省委办公厅承担的省委机关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办公区域的建设规划指导、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及维修、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资金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管理等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将省政府办公厅承担的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和监督,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及维修、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资金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管理等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局承担。

4、将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划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制定省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省级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

4、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有关处置工作。

5、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省级机关有关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集中办公有关指定公共区域及相关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负责市、县级政府驻贵阳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8、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房产处、后勤改革和综合管理处。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

(四)人员编制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在职实有有人数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人。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99万元,结余0.21万元;项目支出45.47万元,结余1.8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4年5月成立,当年省财政厅未安排预算,因此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附件:2014年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