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系统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及戒毒康复所的设置、规划和布局方案,指导、监督场所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4)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调配。

(5)指导、监督对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执法、警戒、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产劳动、生活卫生、医疗康复、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6)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

(7)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8)监督管理省直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用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9)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市(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

(10)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省直戒毒系统包含行政单位7个,分别是:省戒毒管理局机关、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强制戒毒康复医院。

3、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在职实有人数由于涉及部门秘密事项,不予公开。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收支预算总额20334.87万元,本年收入20334.87万元。

2、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4543.7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5791.1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占7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占28%。

3、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334.8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4543.77万元、项目支出5791.1万元。

(2)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情况

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工资3092.77万元、津贴补贴6297.49万元、奖金257.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4万元、办公费127.04万元、印刷费6.93万元、手续费4.36万元、水费33.3万元、电费129.95万元、邮电费95.44万元、取暖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215.69万元、维修(护)费23.08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4.3万元、培训费203.36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1.93万元、工会经费187.23万元、福利费14.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万元、离休费215.83万元、退休费1993.28万元、生活补助32.68万元、住房公积金1070.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0.85万元,包含: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9.2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与2015年相比下降率为28.08%,下降原因为:1、2016年系统各单位公务接待费根据省财政要求按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的2%编制,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由各单位上报,两者相比大幅度下降。2、局机关公务车拨款数量减少3辆,系统各单位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修费按省财政规定压缩6%,2015年压缩5%,压缩比率增加。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3辆。

我省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省财政没有细分到本部门。

三、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四、公共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公共专项支出5791.1万元,包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3159万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623.7万元、所政设施建设341.44万元、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412.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干警医保经费1203万元、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1.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和农林水事务等专项支出的项目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623.7万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3159万元、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1.5万元。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经费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心理治疗、职业技能培训等,由省财政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数及每人每年经费拨款标准予以拨付,2016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经费安排分配给:省一所251.32万元、省女子所137.9万元、省安顺所120.05万元、省黔东所69.37万元、省二所41.51万元、省戒毒康复医院3.55万元。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费、杂支费、医疗康复费,由省财政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数及每人每年经费拨款标准予以拨付,2016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安排分配给:省一所1272.96万元、省女子所698.49万元、省安顺所608.01万元、省黔东所351.39万元、省二所210.21万元、省戒毒康复医院17.94万元。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用于国有农场取消农业税等税费、取消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损失补助等,由省财政按定额拨付:省一所0.2万元、省安顺所1.3万元。

附件: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