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能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依法审理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理无期徒刑、死缓刑的减刑案件和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依法审理由最高人民法院交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审理由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对相关法规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领导全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省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全省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全省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承办其他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及人员构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省级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无下属供应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行政单位 |
2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3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4 |
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 |
编制人数496人(其中:行政编制466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30人)。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职391人,离休14人,退休142人,共计547人。其中:贵阳铁路法院编制54人,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8人。
三、决算表格
1、2014年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结转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余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 |
年末结转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
|
|
6593.22 |
6448.76 |
144.46 |
144.46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支出 |
1292.55 |
|
1292.55 |
4458.8 |
2096.44 |
3654.91 |
|
3654.91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
|
|
780 |
780 |
|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1853.69 |
|
1853.69 |
|
677.44 |
1176.25 |
|
1176.25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183.22 |
|
183.22 |
2885 |
2899.3 |
168.92 |
|
168.92 |
2049901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83 |
|
283 |
|
283 |
|
|
|
2050403 |
成人高等教育 |
3000 |
|
3000 |
|
3000 |
|
|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
|
|
45 |
|
45 |
|
45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
|
283.68 |
283.68 |
|
|
|
合计 |
6612.45 |
|
6612.45 |
15045.7 |
16468.62 |
5189.54 |
144.46 |
5045.08 |
2、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791.78 |
261.94 |
484.63 |
111.43 |
373.2 |
45.21 |
四、决算数据文字说明
1、2014年财政预算15045.7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6612.45万元,合计21658.15万元。
2、2014年经费支出16468.6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6448.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和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096.44万元,主要用于审判业务装备购置等;案件审判经费780万元,主要用于审判业务专项支出;“两庭”建设款677.44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法庭建设支出;其他法院支出2899.3万元,用于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建设支出;成人高等教育3000万元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3万元,用于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建设及政法人才培养试点经费支出;住房公积金283.68万元用于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3、年末结转结余5189.54万元。系专项经费及法官学院建设经费结转。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购置费:截止2014年12月31日省法院编制车辆85辆,实有车辆81辆。其中:副省级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5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373.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2014年新购执勤执法车辆5辆,购置费111.43万元。
②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因公出国(境)批次8个,出国人数46人(次)。因新刑诉法、新民诉法修改和司法改革需要而出国培训,无公务出国考察。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4年公务接待费用45.21万元。省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的相关接待标准执行。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