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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监督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驾驶人考核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道路交通管理经费的规划工作;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和开发,指导协调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执法考评工作;依法管理或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贵州省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内设10个处室,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包括高速公路管理支队1个行政单位、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1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44947.47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08.53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1900万元、上年结转17838.94万元;预算支出总额为44947.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07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05万元。总体我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4947.47万元,比 2016年收支预算总额104325.10万元(含上年结转29798.43万元)减少了59377.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2016]78号)精神,贵州省公安交警系统进行机制体制改革,将原由省级管理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公安交警部门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费管理权限下放至地方财政保障,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随保障责任的下划大幅度降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1.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44947.47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4076.36万元占总收入9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3.06万元占总收入1.12%、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368.05万元占总收入0.8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中行政运行10240.59万元占总收入22.78%、道路交通管理33821.51万元占总收入75.25%、事业运行14.26万元占总收入0.0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预算支出总额为449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5.96万元占总支出24.75%;项目支出33821.51万元总支出75.2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额为44827.0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08.53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1900万元;上年结转17718.48万元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18.48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预算支出总额为44827.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9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五)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44827.01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955.9万元占总收入9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3.06万元占总收入1.12%、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368.05万元占总收入0.8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中行政运行10120.13万元占总收入22.58%、道路交通管理33821.51万元占总收入75.45%、事业运行14.26万元占总收入0.0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六)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1100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621.88万元、公用经费6383.62万元。按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为工资福利支出380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七)

2.关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528.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42万元。主要用于在开展交通业务管理工作中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所耗用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开支;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故未填列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2016年的6683.5万元比总体下降了92.1%,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79.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92.36%,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2016]78号)精神,贵州省公安交警系统进行机制体制改革,将原由省级管理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公安交警部门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费管理权限下放至地方财政保障,故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均有大幅度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2017年本单位依法严格按程序对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开展每项政府采购工作。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计划275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共有车辆151辆、房屋建筑物27145平方米、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由于本单位项目支出不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民生项目范畴,故不予以公开。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及执勤执法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而保障公安行政单位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中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政府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而保障公安行政单位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中的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