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4号)和《关于贵州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省编办发〔2012〕177号)规定,其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省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配合做好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负责联络协调省领导集团帮扶;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省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省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联络协调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及驻黔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综合治理、整乡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审核、引进和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基金管理;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为扶贫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参与拟订重点科技扶贫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重点科技扶贫项目的评审、论证、立项审查;管理和指导扶贫项目产学研结合、平科技成果转化和扶贫科技产业发展等工作;对扶贫项目技术体系进行管理和指导;指导全省扶贫系统脱毒马铃薯、脱毒甘薯种子生产、大田推广、技术培训,负责省扶贫生物技术基地的日常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外资扶贫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步骤,并组织实施;加强和扩大与国际社会在扶贫领域的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理念,组织、管理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我省外资扶贫系统工作,了解并及时反映扶贫开发中外资利用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外资扶贫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外资扶贫项目方案,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评估、论证立项和项目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世界银行西南扶贫项目贵州项目区项目后续管理、贷款回收,指导项目区解决债务问题;承办省扶贫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具体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末人员编制总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参公事业编制50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员总数181人,其中:在职人员108人(行政65人、参公事业35人、事业8人),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6人、退休67人)。
四、2014年决算公开表格(3张)



五、有关说明
(一)2014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含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下同)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70.11万元,其来源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累计完成4535.21万元。按经济分类具体执行情况是:基本支出完成2326.28万元,占总支出的51.29%;项目支出完成2208.93万元,占总支出的48.71%。
(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2表)说明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计4535.21万元,按功能分类情况是:
1、行政运行支出2210.46万元(含林业行政运行33.77万元),占总支出的48.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以及公用经费等开支。
2、其他发展与改革支出197万元,占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扶贫开发片区规划编制及世界银行扶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支。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6.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事务、农村劳动力培训联席会议、对口帮扶、社会帮扶、集团帮扶、扶贫协会、农村产业化调研、农村贫困度调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象识别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管理、扶贫电子政务平台开发建设、扶贫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网络维护、全省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统计监测、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项目会议、报账管理工作等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4、扶贫事业机构支出35.36万元, 占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扶贫人才开发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
5、生产发展支出1036.11万元,占总支出的22.85%。主要用于省扶贫办直接管理和委托实施的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脱毒马铃薯基地建设、核桃采穗圃基地建设及优质核桃等项目经费开支。
6、其他扶贫支出482.19万元,占总支出的10.63%。一是指原预算外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扶贫生物技术基地(即脱毒马铃薯基地,下同)非税收入,从2014年开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形成的支出,主要是用于扶贫生物技术基地生产成本性开支。二是指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的专项业务开支。
7、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27.24万元,占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补充各类扶贫项目费用支出。
8、住房改革支出80.46万元,占总支出的1.77%,是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支。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说明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04.9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1.85万元,占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因公出国人员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开支。当年因公出国(境)参加经批准的团组4个,参加人数4人。
2、公务用车购置费3.27万元,占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省政府办公厅当年统一配置2辆公务用车所缴纳的车辆购附加税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费146.71万元,占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以及接待8个对口帮扶城市、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单位、国家部委等来黔考察调研租用车辆费用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33.14万元,占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8个对口帮扶城市、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单位、国家部委考察调研、省际间学习交流、扶贫工作检查及市(州)县工作接洽等公务接待。
公开日期: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