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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目 录

一、贵州省地矿局部门概况

二、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有关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名词解释

贵州省地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一、 贵州省地矿局部门概况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贵州省地矿局),是省政府直属的从事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以及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勘察治理等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地质勘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法规、政策的规定,组织领导地勘队伍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和其他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拟定和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计划;拟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或竞标承揽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商业性地质勘查、水工环、物化遥及地质灾害等调查评价工作。

3、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建筑工程施工及多种经营等工作;组织精干的地质找矿队伍,促进地质找矿的新突破和地质科技的大发展;拓宽国内外地质找矿、建筑工程施工和多种经营市场,逐步把地勘队伍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4、负责省级财政预算拨款和其他经费的使用、管理,对省地矿局继续使用和经营的所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分类实施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全责任。

5、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

6、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纳入地矿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21 家,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参公事业


2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3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1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4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2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5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3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6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4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7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5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8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9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1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0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2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3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2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4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3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5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4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7地质大队

事业单位


15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院

事业单位


16

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事业单位


17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事业单位


18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事业单位


19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调查院

事业单位


20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勘装备中心

事业单位


2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环境监测院

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 2014年年末实有人数

纳入贵州省地矿局2014年部门决算的21 家单位人员编制为 5,681人,2014年年末实有在职 5,044人,退休 7,455人,离休  52人,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参公

事业

在职

离休

退休

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95


77

13

181

2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服务中心


51

37

0

60

3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1地质大队


283

265

0

404

4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2地质大队


305

284

3

413

5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3地质大队


382

362

3

581

6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4地质大队


298

275

0

385

7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5地质大队


283

256

2

287

8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大队


323

306

0

482

9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1地质大队


350

317

1

478

10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2地质大队


274

231

1

424

1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3地质大队


386

357

2

541

12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4地质大队


450

410

0

543

13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5地质大队


321

279

4

656

14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7地质大队


408

366

3

451

15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院


216

177

5

429

16

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196

148

1

299

17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301

270

4

319

18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141

112

4

172

19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调查院


322

273

0

4

20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勘装备中心


157

125

6

343

21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环境监测院


139

117

0

3

合计

95

5,586

5,044

52

7,455

二、 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

(三)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3)

三、部门决算有关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收入总计202,973.8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0,91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局本级和局属单位的资金;

(2)事业收入1,522.55 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市场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114,561.23万元为局属地勘单位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25,975.1万元,为局本级存款利息收入和局属单位取得的其他部门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9,104.53万元,为局本级和局属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

3、本年支出总计205,355.42万元

(1)农林水事务6717万元,为水利厅拔来的抗旱打井专项经费;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89,170.19万元,为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及经营成本;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295.61万元,为用于地下水勘查、地质调查、地灾防治、矿产资源勘查和环境治理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2.62万元,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986.78万元,为局属各单位按地勘会计制度对收益进行的 “四三三”分配。

5、年末结转结余5,736.21万元为年末结转下年继续实施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贵州省地矿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0,0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50.03万元、项目支出13,001万元。按类款分为:

1、农林水支出6,717万元,为抗旱打井专项经费。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源勘探开发”47,562.41万元,为局本级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6,000元/人·年人头经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5,599万元,为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地地下水勘查、地质调查、地灾防治、矿产资源勘查和环境治理,全部为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72.62万元,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4.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94万元、公务接待费24.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10.71万元为我局和局属2014年度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学习,分别为我局组织的出国团1个,共2人次的签证费、交通费、火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94万元,全部为局本级的车辆运行维护费。2014年我局本级使用车辆16辆,除了联系各局属单位和进行正常公务用车,还大量的跑野外项目所在地。费用有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检验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4.3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本级接待上级组织检查、监督、调研和兄弟单位来我局开展业务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时所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

(1)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款)99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抗旱打井支出;

(2)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1资源勘探开发(款)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反映地质勘查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  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1国土资源事务(款)11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方面的支出,19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出(项):反映省地勘基金方面的支出,20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xls

附件三: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2015年9月16日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