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30号)的通知,设立贵州省档案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1)划入原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职责。
(2)划入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3)划入贵州年鉴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省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编纂方案、年度计划及档案、地方志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全省档案、地方志工作,协助查处档案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档案及地方志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5)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及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贵州省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
(6)整理及保管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承担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的安全责任。
(7)组织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及其他地情资料资源;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负责发布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地方志文献、地情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
(8)拟订全省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档案资源信息资源库和地方志资料数据库;监督和指导全省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地方志指导管理机构、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根据上述职责,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档案馆)是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16个内设机构。
3、我单位总编制数132人,至2015年4月份在职实有人数115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5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8.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8.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6万元,项目支出1137万元。
3、“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42%。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0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64%。我省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所以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暂不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45号)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切实加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贵州省档案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贵州省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贵州省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