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黔府办发[2009]122号文,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贵州省人民警察培训学院)为省公安厅下属行政机构(副厅级),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新招录民警、在职民警、人民警察学员的公安业务和警务技能教育训练、公安执法实践教育训练、职务及警衔晋升教育训练以及培训的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国家对高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的定位,继续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等专科人才。鉴于以上情况,所以我单位现在虽为行政单位,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一直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我院2014年人员变动情况为:招考7人,调入5人,在职人员减少3人,在职退休增加14人,退休死亡2人。年末在职教工434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226人,遗属人员19人。年末大专学生有4639人,中专学生有864人。全年共培训新招录民警约1000人,在职民警约7000人。由于在职教职工人数少,学生人数多。为满足教学管理的需要,外聘教师102人。
我院坚持以预算为中心,以节约为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依靠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4年度财务情况作简单分析如下:
一、 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1、本年学院总收入12858.8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10342.66万元,占总收入的80.43%;
(2)事业收入2091万元,占总收入的16.26%,
(3)其他收入425.14万元,占总收入的3.31%,
2、本年学院总支出11432.23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9294.91万元,占总支出的81.3%,
(2)项目及专款支出2137.31万元,占总支出的18.7%,
附件:2014年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部门决算公开表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