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推进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2、负责已开征的地方税、地方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强化以大、中型企业和重要行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负责规划和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并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5、根据经济发展规划,拟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7、负责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9、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0、承办贵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纳入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有三级,共计110个,详细情况见附表5。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15年底,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总编制人数为7,085 人,在职实有人员6,042人,包括了公务员5,212人,事业人员213人,工勤人员617人;离退休人员1,776人;此外,1994年—1997年期间,贵州省地税系统管理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人员编制偏少,造成基层征收机关人员普遍不足,严重影响到税收征管工作正常开展。聘用助征员便成了当时弥补人员严重短缺的权宜之策。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地税系统助征员成为征收农业税、屠宰税等小税种基层征管工作的“主角”。这部分人员大部分延续工作至今,加上劳务外包人员,目前共计 2,654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贵州省财政厅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省级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11, 202.89万元,总支出为111, 202.89 万元(不0包含省财政下达的用于地税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的“三代”税款手续费项目预算18,000万元)。

其中:1、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收入为111, 202.89万元,支出为111, 202.89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 万元,占总预算的0%。;

3、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收入安排的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 万元,占总预算的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贵州省财政厅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省级部门预算收入为111, 20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 202.8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财政厅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11,202.89万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9,202.89万元,其中:税收事务支出64,259.03万元,用于地税系统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943.86万元,用于全省地税系统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支出情况详见附表3。

(2)项目支出预算 42,000万元,具体为:

①稽查办案专项经费

用于省局开展稽查办案专项工作的经费72.6万元;

②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印制费

用于发票、税务登记证及纳税申报表等纳税凭证的印制经费为3,121.10万元;

③征管工作经费

用于开展税收票证印制、税源专业化管理、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纳税服务、地方税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税务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州)县局稽查部门专项办案等各项征收管理业务,以及支付助征人员报酬等,共计经费为38,806,30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29.77万元,比上年下降57.24%。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18.9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6.73%。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地税系统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大幅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8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2.64%。2015年地税系统预算车辆保有量为1572辆。因截至目前为止系统公车改革尚未结束,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暂按预计各市(州)、县(市)地税机关车改后保留情况予以安排预算。从预算的情况来看,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下降幅度较大。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开始发放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月份起,省财政将从地税系统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中抵减相应月份车辆公用经费。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省财政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贵州省地税系统。

附件: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