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指导下,各级财税部门紧密围绕“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总目标,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抓好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开辟税源财源,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有序安排支出,加快各项财税改革步伐,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千方百计为全省经济加快发展夯实财政基础,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预算任务。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是: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00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据快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1644.48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014.05亿元,为预算的119.6%(已剔除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算41.9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以下简称为增加)240.98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为增长)31.2%。全省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681.66亿元,增加163.52亿元,增长31.6%;非税收入332.39亿元,增加77.46亿元,增长30.4%。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52.90亿元,增加503.50亿元,增长22.4%。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014.05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677.86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4亿元、调入资金1.83亿元,当年收入合计2831.3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52.9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65.29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调出资金2.14亿元,当年支出合计2889.3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57.95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弥补。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预算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38亿元,支出606.87亿元;基金预算收入32.51亿元,支出32.51亿元。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据快报统计,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79.49亿元,为预算的104.7%(与全省同口径),增加14.18亿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118.78亿元,为预算的103.1%,增加18.4亿元,增长18.3%;非税收入60.71亿元,为预算的107.9%,减少4.23亿元,下降6.5%。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2.37亿元,增加51.08亿元,增长9.1%,剔除车辆购置税(原由中央列支改为补助各地)支出后,同口径增长26.7%。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79.49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677.86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3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5.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4亿元、调入资金1.83亿元,省本级总收入2002.13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2.37亿元,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296.8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7.29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调出资金2.1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9亿元,省本级总支出2046.6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44.56亿元,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0.58亿元。

省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统计,省本级基金收入77.57亿元(含从公共财政预算划转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5.14亿元,以下同口径),为预算的134.6%,同比增加31.43亿元,增长68.1%,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补助35.0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46.64亿元,收入合计159.22亿元;省本级基金支出45.50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68.09亿元,支出合计113.59亿元,同比增加40.74亿元,增长55.9%。收支相抵,结余45.63亿元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6亿元;结余0.12亿元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带动全省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国前列;二是随着国内外经济下行对我省经济的传导影响,二季度以后财政收入增幅有所回落;三是非税收入增长继续减缓,但仍处于较高位运行;四是公共财政支出均衡性有所提高,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有力;五是年末省级超收收入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了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安排更加规范和科学。

三、过去五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全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迅速,收入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以来,全省财政总收入从672.8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644.48亿元,年均增长24.2%,比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幅高6.2个百分点,比全省“十一五”时期年均增幅提高2.7个百分点;同期,全省公共财政收入从347.8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14.05亿元,年均增长28.9%。二是主要收入指标增幅均高于全国,收入结构趋向合理。2008年以来,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年均增幅分别比全国高7.9、6.6和9.2个百分点。五年来,除2011年由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政策性因素影响外,税收收入在全省公共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年均稳定在70%左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等仍然是税收收入主要组成部分,2012年三大主体税种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达60.7%,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2%。三是县级财政收入规模进一步增加。从省、市、县三级财政收入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看,五年来,省本级收入占比从2008的25.2%逐年下降到2012年的17.7%,市(州)级收入年均占比基本维持在20%左右;县级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54.5%提升到2012年的62.1%。四是中央对我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规模逐年加大。2008年至2012年,全省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补助从726.38亿元增加到1677.86亿元,年均增长23.3%,累计达5911.39亿元。五年来,中央对我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在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占比均在60%以上,2008-2011年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

(二)财政支出实现高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全省财政支出总量和增量大幅度增长。2008年以来,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从1053.79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2752.90亿元,年均增长28.2%,比全国地方财政支出年均增幅高5.4个百分点。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当年增支503.50亿元,已超过2004年的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总规模。二是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2008年以来,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9.6%提高到2012年的40.5%,年均占比为36%并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比全国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比重高17.6个百分点。三是民生类支出是财政支出保障重点。近年来,我省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粮油物资储备、商业服务业和国土资源气象等民生类支出均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14类民生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维持在60%以上。2012年,全省民生类支出合计2157.04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8.4%,是2008年民生类支出的2.6倍。四是县级财政支出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和省级。2008年以来,全省县级公共财政支出从652.3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773.38亿元,年均增长31.3%,比全省和省级分别高出3.1和10.3个百分点。同期县级公共财政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从61.9%提高到64.4%。

(三)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支持全省基础设施建设。从2007年起,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全省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并随省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同步增长。2008-2012年,省级财政从新增财力中累计安排177.53亿元作为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安排中央车购税用于重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247亿元,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10亿元,合理使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5亿元,积极争取中央安排我省公共投资项目资金633.20亿元,全力加大对高速公路、快速铁路、贵阳机场二期、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滋黔”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旅游基础设施、口岸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利生态石漠化“三位一体”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向县乡延伸。同时,明确各部门专项资金、各地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政府在建投资项目的配套,着力改善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

——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着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实施。一是2011年起设立10亿元规模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支持工业园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设立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外贸易加快发展。二是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60%以上用于发展民营经济。安排2亿元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初创期企业发展。省级安排补助资金7亿元实施“3个15万元”奖补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及再担保机构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三是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安排城镇化发展建设资金68.13亿元,统筹利用中央专项资金207.87亿元,按照加快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完善功能的原则,有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的承载能力,积极推动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2008-2012年,全省累计投入农林水事务支出1207.77亿元,年均增长32.41%。二是利用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中央补助资金和整合地方各类涉农资金70.65亿元,大力支持以茶产业和精品水果为重点的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发展。全省茶园面积从2007年的141万亩发展到2012年的500余万亩,茶区农民群众收入大幅度提高。三是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政策,整合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5年累计投入35.3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65万亩,改造完成中低产田141.6万亩,加快实现全省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建设目标。四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从2009年的32个县扩展到全省88个县(市、区),截至2012年底累计安排财政奖补支出88.3亿元,带动群众投劳折资等150多亿元,逐步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农民自愿、群众自建、政府奖补、社会赞助的新型投入机制。

——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2008-2012年,全省累计投入教育事业发展资金1651.34亿元,年均增长24.4%,重点用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省属高校花溪聚集区建设,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化解债务等。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五年累计投入资金93.82亿元,年均增长23.1%,积极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着力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年累计投入资金795.01亿元,年均增长27.1%,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并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增加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61.92亿元,年均增长23.5%,重点支持“三大”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不断完善财政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专项支持和政策倾斜相结合的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55.89亿元,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年累计投入资金673.02亿元,年均增长31.8%,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保障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50.36亿元,年均增长25.9%,支持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落实促进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水平。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16.02亿元,年均增长21.8%,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增强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针对我省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及时安排防灾救灾抗灾资金,仅2011年的特大干旱,省财政下拨中央和省级抗旱救灾资金9.76亿元,全力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从2009年起,将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各市县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各级预算编制更加全面地反映本地预算收支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印发了《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制度。2008年以来,按照保存量、调增量,公平优先、兼顾效益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省对下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分配办法,并将测算的全部因素、权重和计算过程在全省财政内网公开,不断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信度。同时,不断完善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从2010年起,引入“地表起伏度”等因素测算各地支出成本差异,把绩效考核管理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办法中。创新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机制。从2009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重大支农专项资金“因素分配”和竞争立项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明的原则,采取“自愿申请、现场陈述、专家评定、纪检监督”的方式确定农业建设项目重点县。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下放,提高支农资金规模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8年以来,省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476个二级预算单位,9个市(州)和88个县全面启动了部门预算改革,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实现定员定额管理,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编报程序进一步规范,编制内容不断细化,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刚性明显增强。同时,省级财政积极探索规范化的资产管理路径,逐步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资产管理”五位一体的内在联动、彼此促进、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刚刚过去的2012年,各级财政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加大投入促进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在积极支持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着力培育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支持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大力支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四是千方百计争取中央更大支持,全年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677.86亿元,比上年增长9.7%。五是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十大民生工程”、“十六件民生实事”为重点,切实保障就业、教育、“三农”、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预算支出。六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先后分赴9个市(州)近40个县检查预算收支管理工作,督促各市(州)、县财政在确保收入总量增加的同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审计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七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八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程序,完善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加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力度,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监管关口前移。九是有序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五年来,全省财政发展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更加注重民生支出;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经济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不断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均财政收支水平低,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各级财政非税收入在公共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依然偏高,市县财政对土地收入等一次性收入依赖性较大;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财政支持加快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财政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财政支出绩效和理财水平尚需提高。同时,近年来各地要求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呼声很高,不少市(县)采取BT、BOT等新的融资模式大规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如管控不当,市(县)政府债务剧增、特许经营权让渡可能带来的财政风险,在一部分市(县)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市(县)把本应用于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资金挪去上项目搞建设;少数县(市)为了完成层层加码、不切实际的收入目标,搞财政空转、虚增收入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

四、今后五年财政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财源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立足于全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大力培植和壮大财源,拓展财政收支规模。以积极支持贵安新区和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政策措施和奖励机制,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进一步壮大园区经济,以园区经济带动工业发展,以工业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让更多的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中小城镇建设。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继续全力保障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实施,大力推进“四化同步”,努力为全省构建符合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具有山区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面向基层面向民生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助推科学发展的动力支撑、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围绕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三个不能代替”,突出“三个核心指标”,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建设总体规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以保障各项民生类支出为重点,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持续加大对我省民生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城镇人口、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四个比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千方百计争取中央更大支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加强与中央财政的工作对接,研究提出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倾斜支持的政策建议。主动协助、配合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认真研究中央各部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向、支持政策,以“项目”为载体,积极拓展中央对我省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千方百计争取中央持续性给予我省更大、更多的支持。

——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和加强部门协作,研究拟订深化我省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跟踪监控,督促各地把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着力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省直管县范围和体制关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规范、明晰的主体税收分享体制和税收征管制度,规范省市县收入划分,明确市县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省级支持各地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和相关奖励激励政策。

——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理财,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实现财政收支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在积极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长中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