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安顺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7年1月5日在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财税部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今年财税工作各项目标,克服经济下行及“营改增”等改革带来减收因素影响,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充分发挥财政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十三五”我市经济社会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计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06000万元,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3200万元,增长13%;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8000万元,增长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46000万元,增长1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1000万元,增长10%。

(二)市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市级财政收支情况:预计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000万元,增长13%;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4800万元,增长1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700万元,下降21%。

市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地方税收收入95000万元,增长18.39%。增收的原因除经济增长因素外,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大清收政府性投资项目、产业园区土地出让等税收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174万元,下降45.36%,主要是上年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减少7637万元。

罚没收入2889万元,增长10.65%,主要是国土部门加大土地管理力度,罚没收入增加1017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7335万元,下降10.55%,主要是国家实行普遍性降费政策,停征、取消和降低大量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入12589万元,增长37.61%,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315万元。

基金收入623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市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1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18%。

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4148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16%,主要是新增警衔津贴2008万元。

教育支出45322万元,为预算的97.07%,增长9.79%。

科学技术支出3524万元,为预算的90.34%,增长6.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5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9万元,为预算的92.91%,增长9.41%。主要是省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500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28059万元,为预算的99.64%,增长9.53%,主要是中央基建资金及专项补助等增加381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37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26%,主要是贵阳市划转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增加415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5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95%。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489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1916万元,为预算的99.11%,增长29.31%,主要是省下扶贫等专款增加472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72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3.17%,主要是上级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减少3028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64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7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928万元,为预算的96.48%,增长2.2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07万元,为预算的97.26%,下降17.38%,主要是市级下划西秀区国土局,减少支出7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833万元,为预算的95.71%,增长3.87%。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89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18%。

其他支出5137万元,为预算的95.93%,增长360.3%,主要是拨付2015年结转省级下达的黄果树机场航线航班培育补助资金等2919万元。

基金支出55700万元, 为预算的95.32%,下降21%。主要是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支出相应减少6468万元,上级专款减少640万元,市级对县区专项补助增加751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3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要求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19%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以上是全市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的预计情况,待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届时将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汇报全市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

二、2016年的主要工作

(一)全力强化预算执行的管理

一是狠抓财政收入管理。财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重点园区、行业、企业、项目税收分析监控,依法征管,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既有效落实国家普遍性减税降费政策,又做到应收尽收,保证了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加快专项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和执行进度,加大对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督查力度,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三是落实国办函2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国办函[2016]21号)下发后,积极主动到财政部汇报,收到财政部提前调度资金5亿元、奖励资金1600万元。支持县域经济统筹发展,不断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获得贵州省区域统筹发展奖励资金2761万元、贵州省财政综合考核奖励资金2000万元。

(二)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制定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二是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完整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按规定将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费等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按照19%的比例提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三年财政支出规划编制。三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转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26.8亿元,有效缓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四是深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同深圳金砖公司合作设立18亿元的安顺金砖城市基金全部募集到位。黄埔物流园区幺铺片区公路建设项目、普定县水务一体化项目列入国家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制定了《安顺市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方案》。五是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试点。2016年我市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项目投资76.12亿元。除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市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计划336项,购买金额13107万元。

(三)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全覆盖,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三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23万人享受城市低保,全市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515元;农村低保人口达到16.32万人,全市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092元。四是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贫困农户改造危房,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五是支持文化发展。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六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收入分配制度。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等调整政策。

(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扶贫资金25075万元,争取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403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203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306万元;拨付和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18843万元;全市按照6%压缩部门单位公用经费1527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二是落实好各种扶贫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会议精神,落实好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生活救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教育等方面扶贫政策措施。三是支持产业扶贫。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支出10674万元,重点支持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强自身发展能力,着力打造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四是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积极推进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四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22大类项目资金,预计全年整合涉农资金52.93亿元。五是创新扶贫投融资模式。积极组建安顺市农业担保公司,成立扶贫投资开发公司,创新资金拨付方式。积极向上争取脱贫攻坚基金,更好地发挥基金效益。六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积极开展扶贫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执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以及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监督。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五)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

一是制定降成本行动计划。制定《安顺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普遍性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顺利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改革工作,预计减少税收2.5亿元。全面推进矿产资源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预计全年政策性减免企业税收18亿元。三是贯彻落实减费政策。取消、停征、免征价格调节基金等一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和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六)全力支持全市重点领域建设

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7625万元。积极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制定《安顺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指导意见》。二是抓好美丽乡村建设。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财政资金1.8亿元,融资2.8亿元。打造大坝、秀水等一批美丽乡村。全市小康寨和小康路行动计划(村以下部分)共完成投资5.8亿元,完成计划的135%。三是支持大数据建设。积极支持成立贵州安顺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强化我市大数据战略实施的资金保障。四是支持大生态建设。支持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进企业节能降耗。重点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天保工程建设和湿地保护。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1991万元,贵阳市划转红枫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520万元。五是支持大旅游建设。市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以奖代补资金3250万元,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旅游升级版。

(七)全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乡镇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信贷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二是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进行清理,市县两级财政收回资金21256万元。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共公开预决算信息近2000条,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内容详实。

总的来看,2016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工作开展有序,财税改革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全体财税工作者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平衡压力大。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需要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具备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和条件。全省发展要素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发展、加速发展形势没有改变。我市交通、水利、城镇化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增强,产业园区等经济平台支撑作用不断加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带来的历史机遇,为我市加快发展实现后发赶超奠定了坚实基础,大扶贫、大数据等战略行动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投资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将加快,社会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显现。但经济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财政收入将保持中低增幅,财政形势依然严峻,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总体来说,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全市经济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局面。

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坚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总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深化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着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着力坚持预算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重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结合起来,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抓好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的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增支政策,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医保、低保调标等民生支出,加大对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等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大专项收入统筹使用的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无条件将部门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建立健全部门项目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规模挂钩机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滞留。

三是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要求,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应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公”经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范围,探索绩效目标审核和预算评审相结合,规范评价项目选择,自评和再评价相结合,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序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是推进中期规划,提高预算管理的前瞻性。根据财政部中期财政规划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全面推进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合理确定部门支出限额,突出保障重点。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六是深化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资产与部门预算结合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全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10.5%以上,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10.5%以上。

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顺序进行安排。在确保个人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配套需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作用,突出财政在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经济建设中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待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届时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详细报告。

四、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预算执行管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做实收入,增加可用财力。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硬约束,建立健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机制,加快财政资金下达和拨付,保持财政支出均衡性。三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管理。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部门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四是积极推进PPP模式运用。加快PPP项目落地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PPP项目引导资金,推动PPP融资支持基金顺利运行,引导和鼓励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严格规范运作PPP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五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式,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性调整,大力支持我市“四化”发展。

(二)围绕大扶贫战略,做好精准扶贫

一是积极争取脱贫攻坚基金。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积极向上争取脱贫攻坚基金,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贫困地区财政资金倾斜和支持力度。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放大效应和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贫困地区投入。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设立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四是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足额安排市级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配套资金,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需要。五是加强民生精准扶贫。全面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支持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和扶贫资金帮助。落实两线合一政策,足额安排农村低保配套资金。六是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农业担保公司作用,用足、用好农业信用担保政策。七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省计划积极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合理增长,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一是教育方面。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积极支持学院、职业教育、高中和民办教育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三是医疗卫生方面。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逐步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四是文化方面。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五是保障性住房方面。支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四)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统筹的力度。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立项、审批、分配、执行和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新模式,加强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效益化。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和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财政管理制度,逐步理顺市与区、市与省管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四是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加强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积极争取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有序置换存量债务,减轻还债压力,降低利息负担。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五)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贯彻执行《预算法》,强化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的约束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下大力气推进市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控追加预算支出。四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五是强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除涉密信息外全覆盖,打造透明财政,实现账本“阳光化”。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全面落实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在中共安顺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努力完成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提速发展、后发赶超努力奋斗,为实现同步小康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安顺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名词解释

安顺市财政局

(2017年1月)

1、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

2、财政总收入: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收入之和。上划收入包括消费税的100%(中央)、增值税的61.5%(中央50%、省11.5%)、企业所得税的68%(中央60%,省8%)和个人所得税的68%(中央60%,省8%)、资源税20%(省),土地使用税20%(省)。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各项税收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总和。

4、基金预算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5、土地出让收入 :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收到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6、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

7、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8、营改增改革: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的环节。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后,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

9、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政府为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

10、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的重点用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房屋改造的专项资金,资金的安排按照危房户的自给能力实行分类施救。

11、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根据“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1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没有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城镇学生和儿童、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未就业的残疾人等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5、部门预算:所谓部门预算,就是以一级预算单位为基础,一个部门统一编制一本预算,综合反映本部门在预算年度内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预算。

16、政府采购: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

17、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

18、融资平台公司: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0、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在预算年度内,按照各级财政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含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预算,当年未列支出的资金。

21、预算绩效:是政府绩效的重要内容,是指政府预算支出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及其社会经济影响,追求预算绩效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本质特征。

22、三公经费:是指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24、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业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2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公平公正的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身份认同、经济立足、社会接纳、文化交融的过程。

2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27、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由省一级政府发行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28、置换债券:是指由省一级政府发行,用于置换财政部2014年底甄别认定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29、中期财政规划:指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重点是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30、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指针对财政涉农资金分散使用、管理的问题,将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各种支出资金整合使用、整合管理,以期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取最大的支持效果。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