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关于2016年安顺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6月21日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顺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安顺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依据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艰巨繁重改革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总目标,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快中保好、又好又快”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打好“一二四”攻坚战,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加强收入调度,强化征管措施,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市级财政决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批监督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等规定,积极探索决算工作的新思路,着力抓好决算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确保财政决算草案“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二、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今年3月底编制完成,已按照要求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市级财政收入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322万元,增长4.59%,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营改增”等减税政策的影响,加上我市化工、煤炭等传统行业不景气,新兴税源少,缺乏保持高速增长的强力支撑。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637万元,下降1.03%。

市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地方税收收入91135万元,增长13.57%。增收的原因除经济增长因素外,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大清收政府性投资项目、产业园区土地出让等税收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579万元,下降48.55%,主要是黄果树资源有偿使用费缴库减少及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入较大。

罚没收入2964万元,增长13.52%,主要是国土部门加大土地管理力度,罚没收入增加1017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989万元,下降2.57%,主要是国家实行普遍性降费政策,停征、取消和降低大量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入12596万元,增长37.69%,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315万元。

基金收入61637万元,下降1.03%,主要是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市级财政支出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2388万元,为预算的93.31%,增长6.0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6871万元,下降19.62%。

市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88万元,为预算的98.97%,增长2.62%。

国防支出165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74%。

公共安全支出4139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74%,增长较大的原因是新增警衔津贴2008万元。

教育支出43406万元,为预算的99.25%,增长5.15%。

科学技术支出3608万元,为预算的97.3%,增长8.6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60万元,为预算的99.41%,下降5.46%,下降的原因是2015年省下达市博物馆中央文化基建资金1080万元,2016年无相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87万元,为预算的99.48%,增长10.12%。增长较大的原因是省下达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500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26308万元,为预算的89.76%,增长2.69%。

节能环保支出5425万元,为预算的99.91%,下降18.85%。下降较大原因主要是省下达专款减少, 2015年列市级支出的传统村落保护资金2016年下达县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99万元,为预算的97.04%,下降39.37%。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489万元,市级资金下县增加16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2311万元,为预算的93.21%,增长31.64%。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省下达专款增加472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911万元,为预算的90.34%,下降43.88%,下降较大原因主要是2015年省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028万元,2016年未下达。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460万元,为预算的97.24%,下降25.91%。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工业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调整列支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91万元,为预算的89.68%,下降58.69%,下降较大的原因是2015年第十届省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市举行,省下达补助资金3000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07万元,为预算的82.66%,下降17.38%,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下划西秀区国土局107人,相应减少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4314万元,为预算的98.18%,增长5.96%。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89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18%。

转贷债券等债务付息支出648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54.56%。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增加。

其他支出5137万元,为预算的28.7%,增长360.3%。执行进度慢的原因是市级安排的项目预算结转至2017年度执行,增长较大的原因是2015年省下达的黄果树机场航线航班培育补助资金2679万元、第四批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20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121万元结转到今年支出。

基金支出56871万元, 为预算的70.64%,下降19.6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665万元、市级资金下县增加7647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支出减少3554万元、市级航线航班补贴资金支出减少1218万元等。

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22万元,加上各项结算补助173191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税收返还收入20040万元,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返还2014年基数979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73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823万元,专项补助448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4335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05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23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2233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446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453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0029万元,结算补助1793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9万元),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81085万元,调入资金25434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2281万元,财力总计731313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388万元,上解支出2622万元,市对省直管县补助支出31321万元,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81085万元,支出总计697416万元。年终预算滚存结余338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261万元,当年结余13636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36万元。

市级基金预算收入61637万元,加上各项结算补助10623万元(专项补助9123万元,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上解城市建设发展基金1500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33417万元,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793万元,调入资金2502万元,基金财力总计124972万元。市级基金预算支出56871万元,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6793万元,补助各县区专项支出21610万元,调出资金6060万元,支出总计101334万元。结余23638万元,按照基金预算管理规定,结转下年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37%,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1万元;747万元专项用于2016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建设、融资贴息、老年人免费乘车补助、低保户和消防用水补助、职工困难补助等项目。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经汇总,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677万元,比上年减少1006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对“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8万元,比上年减少93万元,出国出境人数较上年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1万元,比上年减少588万元;公务接待费1168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

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点工作安排,优先保障民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 2016年市级财政加大了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各项重点支出(包括市本级支出和市级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16年市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公共安全、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方面的九项重点支出21361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4%,增长10.38%。

(一)教育支出中市本级支出43406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2956万元。其中:上级下达高校、高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奖学金307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补助、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36万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专项资金2171万元,现代职业教育、高校及幼儿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等3888万元;市本级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高校、高职、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市级配套资金7865万元,配套高中中职高校教育精准扶贫资金177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市本级支出38487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1967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781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等1812万元,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基建资金5710万元;市本级安排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配套经费1898万元,社区(居委会)干部报酬及公用经费等2991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中市本级支出26308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5635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28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684万元,卫生计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00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等1025万元;市本级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245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等1099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3604万元,采供血业务保障经费等76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中市本级支出24314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740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棚户区改造支出313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55万元;市本级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支出9226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6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02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66万元,农村危改配套资金2050万元。

(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市本级支出22311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6954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粮食生产发展资金等794万元,农民运动会补助资金1000万元,水利、林业、扶贫及畜牧业发展资金4549万元,森林保护项目、重大水利工程中央基建资金3035万元;市本级安排畜牧、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资金8751万元,全省农运会市级补助经费200万元,提高村干部报酬、工作运转经费市级配套1278万元,“减贫摘帽”1个重点县、14个贫困乡镇奖励1000万元。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市本级支出8360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8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文化事业费及农村文化建设资金565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290万元,综合文化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90万元;市本级安排高清系统建设补助5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及事业建设经费等751万元。

(七)公共安全支出中市本级支出41393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2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114万元,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及省级配套资金4996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等1601万元;市本级安排综治经费240万元,民警加班费、巡防、协勤人员经费等1914万元,应急物资储备金、禁毒工作经费、刑事案件等经费2810万元,消防、武警、警卫等工作业务经费1860万元,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等170万元,中院、检察院相关专项业务经费1762万元。

(八)节能环保支出中市本级支出5425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3732万元。其中:上级下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05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78万元;市本级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284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1500万元。

(九)科学技术支出中市本级支出3608万元,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363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市本级安排科普经费52万元,工业、信息化和非公暨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等993万元,科技专项资金848万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市级预备费预算2085万元,因未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未安排支出,预备费2085万元转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其他支出使用情况

2016年市级其他支出51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1630万元。

(二)省下达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00万元。

(三)航线航班培育补助资金2871万元。

(四)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等资金336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规模为449.75亿元(市本级152.46亿元,县区297.29亿元),由2015年债务限额449.59亿元加上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0.16亿元组成,其中:新增债务限额全部为依法举借的用于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外债转贷限额。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2016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460.0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9.89亿元(市本级148.93亿元、县区级280.96亿元),政府或有债务30.2亿元(市本级19.25亿元、县区级10.95亿元)。

(三)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情况。2016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22.63亿元,其中:市本级39.79亿元、县区82.8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2014年底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

七、对审计报告中涉及财政问题的初步整改措施

在市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下,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审计局对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一)关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结余过大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结余过大,主要是有的项目工作进度推进缓慢,有的项目支出需结转至下年使用,有的项目因政策变化不再需市级配套。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采取预算执行进度评价等措施,解决预算指标结余过大的问题。

(二)关于部分基金结转规模过大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基金结转比例过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我们已按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基金结转转入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涉及需与两城区结算或需按规定用于专项支出的,清算后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未并账的问题

已按《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规定,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四)关于未及时收回借款14000万元及利息1208.96万元的问题

根据审计意见,2017年6月7日已下发《关于催收借款的通知》(安市财库〔2017〕4号),督促相关部门收回14000万元财政资金及上交应缴的利息收入1208.96万元。

(五)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违规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17.47万元的问题

拨付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17.47万元,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安府发〔2012〕9号)文件精神,拨付给项目单位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的道路建设、绿化、路灯、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审计意见已要求开发区财政局收回相关资金,并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举一反三,严禁类似事件发生。

(六)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以奖代补工业扶持资金1225.46万元的问题

拨付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奖代补工业扶持资金1225.46万元,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用于支付前期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等建设贷款利息,按审计意见已要求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会计科目。

(七)关于应收未收房屋拆迁补偿款71.69万元的问题

市司法局应收市城投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款71.69万元,按审计意见已督促安顺市司法局及时收回该拆迁补偿款并缴入市级国库。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按照审计建议的要求,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通过深化各项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快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来进行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中共安顺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次市人大常务会议提出的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