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6-04-09日作出准予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二、分所执业证书编号:440103695201;
三、负责人姓名:李飞;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街道云岩区中华北路184号天毅商务大厦(2)1单元20层1号。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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