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黔财税〔2025〕5号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税〔202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核认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2025年第二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 件
2025年第二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
(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1.贵州省药品零售行业商会
2.贵州省肢残人协会
3.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
4.贵州省环境卫生协会
5.贵州省众心公益教育服务中心
6.贵州省神奇公益基金会
7.贵州省川恒慈善基金会
8.贵州省现代金融学会
9.贵州茅台经销商公益联合会
10.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1.贵州甲秀教育发展基金会
12.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
13.贵州省土木建筑工程学会
14.贵州省浙江总商会
15.贵州省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协会
16.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
17.贵州省清华大学校友会
18.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19.贵州省导游协会
20.贵州省旅行社协会
21.贵州省旅游人才发展促进会
22.贵州省职工发展基金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