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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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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5年4月7日作出准予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40300735201;

三、负责人姓名:刘亚艾;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A3栋12楼12-13。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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