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4-12-24作出准予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顺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顺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520100565203;
三、负责人姓名:陈万琪;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华西街道西秀区南出口安紫公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安顺南出口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桥及周边地块)商务酒店综合楼4层16号房。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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