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4年11月28日受理了贵州元安威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州元安威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龙安香。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
龙安香 |
520500170003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5.4 |
5.4 |
是 |
是 | |
何朦斐 |
420100050359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6.2 |
6.2 |
是 |
是 |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 0851-86820287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网 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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