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4-11-01受理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00-09-19;
(三)执业证书编号:12010011;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黄庆林;
(六)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116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叶毅军;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101704884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5名;
(四)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高新区长岭街道毕节路58联合广场1-5栋 (3)9层10号。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851-86820287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网 址:http://acc.mof.gov.cn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0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