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备案公告
黔财资函〔202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黔西南州金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2日注销备案。
原备案公告(黔财资函〔2018〕2号)作废。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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