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财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的通知
黔财学办〔2021〕14号
厅各专项工作组,厅机关各党支部、省财校党委、农担公司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处,驻村工作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根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结合前期学习调研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省财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现予以印发,请相关处室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省财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
2021年6月10日
附件:省财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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