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贵州省
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黔财非税〔2020〕16号
各市(州)财政局、中级人民法院,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财政局:
为做好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非税〔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财政电子票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票据的种类及时间
自下文之日起正式启用《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电子)》《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结算专用票据(电子)》《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专用票据(电子)》3种财政电子票据(式样详见附件)。各级人民法院在启用电子票据的同时,停止使用原纸质版诉讼费专用票据。
二、电子票据的使用及管理
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9〕7号)及诉讼费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诉讼费专用财政电子票据。
附件:1.《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电子)》(票样)
2.《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结算专用票据(电子)》(票样)
3.《贵州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专用票据(电子)》(票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2日
附件1
说明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3.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4.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附件2
说明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3.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4.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附件3
说明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3.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4.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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