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
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国有贫困农场)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0〕79号
贵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11号)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国有贫困农场)资金138万元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0年“2130504”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根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
二、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县(市)级扶贫资金分配一律公开,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国有贫困农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
四、请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资金使用单位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园区农垦处:赵 颖 0851—85280142
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财政厅农业处: 高子媛 0851—86815311
附件:
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国有贫困农场)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预算绩效目标分解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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