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财政厅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财法〔2020〕1号
各市(州)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
现将《2020年省财政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省财政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省财政厅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和贵州省两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和《2020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厅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牵头部门:党办;责任部门:各处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按照省法宣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牵头部门:党办;责任部门:各处室)
三、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贯彻落实宪法进机关工作,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按照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激发全厅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把学习宪法作为财政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增强财政干部弘扬宪法精神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四、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
4.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厅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结合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五、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5.认真对照贵州省“七五”普法规划、省财政厅普法规划要求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扎实开展好自查工作。全面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评估准备工作。(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6.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年度普法清单落实普法工作,把财政普法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党办、办公室、人教处、预算处、预算编审处、国库处、外经处、综合处、会计处、采购处、资产处、非税处、票据中心、监督局及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处室)
7.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面普法公开课,形成系列化、常态化的普法工作模式。(责任部门:采购处、票据中心、监督局)
七、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8.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考勤、述法考评、档案记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对全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省法宣办统一部署,切实抓好省财政厅2020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责任部门:党办、人教处、税政法规处)
八、切实抓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
9.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查处的财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理,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财政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牵头部门:党办;责任部门:各处室)
10.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发挥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及各处室)
11.按照法治财政建设要求,注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措施的学习和实践,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12.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财政工作实际,开展其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九、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
1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积极参加国家及省组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强化政治学习和法治学习,强化基础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省财政厅普法依法治理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牵头部门:税政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处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