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字号:

黔财税〔2019〕40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精神,经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认定,现将我省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5户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请各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在其免税资格有效期内,对其当年符合下列免税条件的收入办理免税手续;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做好有关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2019年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至2023年)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

2019年省级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至2023年)

1、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4、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

5、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