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监〔2019〕2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号)等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19〕16号)要求,我厅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家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19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抽取结果公示如下:
1、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
2、贵州普诚舜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贵州中天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毕节兴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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