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工〔2019〕97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规范煤电调节机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意见》(黔府发〔2018〕9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现将《贵州省煤电调节机制资金管理办法》(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煤电调节机制资金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19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采购专栏
会计专栏
会计考试查询
财政电子票据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