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农〔2019〕86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扶贫办(局):
为进一步指导贫困县规范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整合试点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及省级整合试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制定了《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贫困县可根据本规程细化、制定有关规定,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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