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试点省建设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其他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大扶贫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在农业种植结构方面的安排部署,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并公开了《贵州省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为我省脱贫攻坚硬仗做好资金保障,印发并公开了《关于做好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的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工作的通知》(黔财建〔2018〕20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深度扶贫地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18〕63号)《关于下达2018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8〕102号)等一系列文件。会同省住建厅出台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时下达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及同步实施“三改”补助资金。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栏。集中发布省级财政出台的相关扶贫政策、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由各地财政部门实施的相关扶贫项目、相关扶贫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估等信息。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栏截图
二是推进大数据信息公开。按照《政府数据目录资源编制工作指南》和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平台的要求,省财政厅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了7个非涉密系统的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经报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审核,并经云上贵州确认无误后,于2018年9月29日全部上架。2018年“万企融合”大行动方面,对贵阳市打造“中国数谷”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我省创新实施“云使用券”助推“企业上云”取得初步成效的情况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推进大生态信息公开。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号),省财政厅会同林业厅、发改委印发并公开了《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配合省环境保护厅推动建立赤水河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贵州省乌蒙山国家脱贫攻坚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成功入围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编制了《贵州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成功入围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8年,省财政厅对照权责清单,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了4项行政审批权、71项行政处罚权、2项行政征收权,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历次动态调整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含涉企、涉煤)目录并实行常态化更新。2018年1月9日、5月16日、10月31日对《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进行了更新。
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截图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财政监督板块发布贵州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9号),将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28号),制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18〕3号),并将省财政厅2018年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 抽取3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4家代理记账机构、1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名单向社会公开,进行查前公示。
三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18年,省财政厅承办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建议提案302件已全部办复,办结率为100%,所有答复内容均在省财政厅外网公开(除涉密内容外)。同时,通过省财政厅外网及公众号发布《省财政厅圆满完成2018年建议提案工作》,文章已被省政府“贵州建议提案办理”微信公众号转载。
三、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经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贵州省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同时公开了编制说明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和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38张附表,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等重要事项。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贵州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截图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1次,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参加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1次,通过多种新闻发布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旬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领会中央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财政金融政策、资源税改革等文件精神,对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及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61篇。
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三是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工作,制定印发了《贵州省财政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暂行规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网上舆论引导能力的工作方案》《贵州省财政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推进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处置相关财政舆情11件,主动引导社会预期,为全省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18年办理政务信箱82件,及时回复网民关心的问题,得到了网民的一致认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试点省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省财政厅已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数据接口对接,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过程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全面集中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代理机构及时在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分网项目跟踪和统计功能,加强采购信息发布的监管。
二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在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行政许可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证照分离”改革精神,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
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2018年,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文件精神,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名称、域名、网页设计等进行优化调整,对门户网站信息、数据进行优化分类。二是加大数据开放及共享力度,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已于2016年迁至“云上贵州”,将网站信息资源集约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统一管理;“在线服务”栏目有关服务事项已与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同源,并进行相关链接。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性、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每月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每年按计划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定期开展网站安全自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018年,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0余条。2018年3月29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五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加大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18年,省财政厅政务微博发布365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004条。
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情况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公开了《省财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内容保障,优化公开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推进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厅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做好厅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三是充分运用省财政厅内(外)网、政府网站等载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实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四是严格落实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工作要求。2018年10月15日,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更新了《省财政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
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截图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通过网站、信函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涉及交通罚没收入缴库、部门决算、债务等内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100%受理,100%回复。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情况报告专栏,按季度公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收集办理情况。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其他情况
省财政厅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财政数据的保密审查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批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
二是切实发挥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财政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财政惠民工作明白卡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继续完善省财政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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