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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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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税〔2018〕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黔财税〔2016〕55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4个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

2.贵州省扶贫基金会

3 .贵州省慈善总会

4. 贵州省育佳公益基金会

5. 贵州海恒公益基金会

6 .贵州滴水之家公益基金会

7.贵州省厚德公益基金会

8.贵阳市慈善总会

9.贵州省遵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0. 贵州毕节圆梦儿童关爱公益基金会

11.贵州省铜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2. 铜仁市慈善总会

13.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14. 思南县慈善总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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