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金函〔2018〕43号
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加快理赔进度,实现应赔尽赔,确保承保组织和种养殖户快速得到理赔,现就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快进度
农业保险是全省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一项重要抓手,各保险机构农险理赔工作要全面贯彻“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在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做到不拖赔、要快赔,及时理赔给受灾农户,充分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
二、科学管理,责任到人
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农险未决案件的管理工作,对立案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前的未决案件要有专人负责跟踪清理,确保到2018年6月15日前全部结案,理赔兑现到户,对于不能完成结案部分案件,要向省财政厅和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书面正式说明具体原因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定期反馈,建立机制
请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于5月18日前将本机构立案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前农险未决清单反馈我厅。为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将通过农业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请各经办机构每月15日前将上月30日未决清单反馈我厅,反馈内容见附件。
附件:农业保险理赔统计表
联系人:潘琳 朱东 电话:0851-86826863
邮 箱:2779972435@qq.com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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