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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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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黔财税〔2016〕55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3个基金会名单公告如下:

1.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2.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

3 .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5.贵州省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 .贵州省黔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

7.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8 .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

9 .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贵州省遵义市知行助学基金会

11.贵州省百年聚公益基金会

12 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

13 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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