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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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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采〔2018〕9号

各市(州)财政局,仁怀市、贵安新区、威宁县财政局,各市(州)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共同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我省参加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宣传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营造知法守法执法良好环境,是做政府采购管理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加竞赛活动。通过参加竞赛活动,再掀学习、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新高潮,以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二、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访问竞赛网站进行注册答题,注册答题时间从2018年8月8日起至11月16日止。具体参赛规则和要求详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8〕145号)。

三、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其他人员参加本次竞赛活动,且竞赛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视同已参加我厅组织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可凭参赛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 31日前,到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登记手续。拟申请加入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竞赛成绩合格的,在参加入库前考试中,可在考试总得分基础上加5分。已经加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审专家,竞赛成绩合格的,可在评审专家考评中加5分。

各市(州)财政局在竞赛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组织动员本地区参加竞赛情况书面总结报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有关竞赛事宜可直接向竞赛主办方咨询,也可向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咨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咨询电话:0851-86892018、86892180,联系人:蒲秀坤。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8〕14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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