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18年07月26日作出准予贵阳信偲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阳信偲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52010090。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张琼。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张琼:520100460010,张忠勇:520100580006。
六、注册资本:10万元。
七、经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E9号楼1单元8层3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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