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资函〔2018〕44号
备案公告
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其原持有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已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龚胜。
三、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由龚胜、吴家华、杨治中变更为龚胜、吴家华、贵阳华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四、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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