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部综合司共安排1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17年当年5亿元,提前下达2018年5亿元)支持贵州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
(一)公开公正、科学透明选项。省财政厅会同民政、体育、教育等相关省级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各省级主管部门公开申报程序,按照申报要求公正、科学地筛选项目,项目突出规模效益、引领和示范效应,避免“撒胡椒面”。
(二)“缺什么补什么”。针对我省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短板”缺什么补什么,重点对社会养老、城市殡葬、体育基础设施、乡镇儿童学前教育、贫困县卫生医疗设备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项目建设承诺制。凡拟立项建设的项目,其所在地政府必须明确承诺足额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主体工程并验收合格。
(四)“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将项目建设进度与奖补资金挂钩,省财政先期仅拨付30%补助资金。项目按期完成主体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省财政拨付余下的70%补助资金。对不能按时开工或未完工的项目,按规定收回或扣减奖补资金,突出项目和资金的全面绩效管理。
二、支持项目情况
(一)民政养老机构项目12个,补助资金13600万元。
(二)城市公益性公墓示范试点项目6个,补助资金11453万元。
(三)公共体育场馆项目13个,补助资金21500万元。(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多功
能健身场地体育设施项目50个,补助资金1750万元。
(五)贫困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新建项目129个,补助资金39300万元。
(六)贫困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设备达标建设项目132个,补助资金6600万元。
(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卫生室或安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补助项目488个,补助资金2630万元。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是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建设情况的月报送制度,要求各地按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对未按时开工的项目,收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对不能按期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每推迟1个月,扣减20%奖补资金,扣完为止;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按时完工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其奖补资格。对被取消奖补资格的项目地,“十三五”期间不再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建设。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和各市州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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