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资函〔2018〕16 号
备案公告
贵阳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其原持有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已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贵阳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贵阳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郑传飞。
三、贵阳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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